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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1月份开展了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活动。
细则指出,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申证类别分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两大类别。其中,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分为无乳糖配方、低乳糖配方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、氨基酸配方、早产/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、母乳营养补充剂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等8个明细品种。
细则要求,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注册的产品配方、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。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。
细则发布实施后,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活动将进一步规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