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粮食局、财政部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下发《关于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,安排部署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工作。通知明确,2011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